江永法院:院长带头办积案,专项行动出成效
2025-04-28 16:55:5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陈世晶 | 点击量:814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世晶)为全力推进“未执行到位案件”集中执行专项行动,4月27日,江永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夏宁春率先垂范,带头办理执行案件,成功促成和解一起陈年积案。

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朱某某、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,1991年至2005年期间,被告向原告贷款62900元,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,被告因各种原因一直未完全偿还。经多次催讨无果后,原告遂诉至法院。案件在审理过程中,经法院依法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。后被告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相应义务,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之后被告一直未能清偿所欠贷款,案件一时陷入僵局。

了解到这一“沉疴积案”后,夏宁春当即主动带头承办。经过仔细阅卷等充分了解案情后,夏宁春立即强制传唤被执行人朱某某,对其疑问逐一进行解答,从法理情角度耐心疏导,同时严肃告之如继续消极抵触执行,将会对其个人和家庭产生不良后果。经过耐心细致释法析理,被执行人朱某某当场履行10000元欠款并作出还款承诺,表示将积极配合执行,主动履行法律义务。

江永法院自开展“未执行到位案件”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来,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带头办理积案、难案,执结了一批“骨头案”“钉子案”,用“真金白银”收获人民群众的真心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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